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14:47:10
法律分析。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可以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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