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18:17: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劳动关系能不能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依据造成人身损害的原因而定。如果是在劳动工作中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应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而不能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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