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7:39:50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是否一定会被扣留。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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