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4:47:52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2、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条例第九条(一)项所称的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条例第九条(二)项所称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条例第九条(三)项所称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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