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8:19:21
法律分析。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2、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3、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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