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8:22:58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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