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8:26:16
律师解答。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鉴定程序为:1、当事人在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给出鉴定结果。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 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5、一般是在接 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6、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 次【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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