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8:49:33
土地确权是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的法律认定。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各地普遍展开,确权的具体做法各地尽管不尽相同,但主要形式有三种模式,一是“就地确权模式”,即按农户分的承包地的数量和地块位置确权确界。这是现在各地主要的做法,也是最简便的形式,矛盾比较少。这种模式的缺陷是土地分散和细碎化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农业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受到制约。二是“换地确权模式”,即农户将分散的地块土地与本村本组的农户通过换地集中在一起后确权确界。这种方式首要的条件是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之上。土地连片和集中有利于成片耕种和机械化生产。这种模式的难处和工作量是换地的折算和利益补偿。三是“确权不确界模式”,即集体集中整治土地,农户拥有各自原来土地面积的承包权,集体再进行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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