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21:42:37
1.调解书的签收日与生效日。调解书的签收日既可以是生效日期,也可以不是调解书的生效日期。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在领取日签收调解书为调解书生效日期。依照民事诉讼法第9规定,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日期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而发送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愿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裁定或者送达该补正裁定的日期不是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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