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21:43:42
按照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持有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出身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以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确定是否予以办理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提供上述证明。如果当事人确实得不到上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就一概不予受理呢这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首先我们必须查明当事人得不到证明的原因。若当事人双方均已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因其他原因干涉或阻挠他们的婚姻而不予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说明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三、结婚证丢了怎么办这种情形是结婚证遗失的情况,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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