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21:45:19
符合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院校(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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