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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23:01:13
租赁合同解除时,租赁押金不退可以与承租人协商退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根据第五百七十规定,一方明确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分析;解除租赁合同时租赁押金不退,可以与承租人协商退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押金的退还时间和条件,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如果承租人因存在违约行为,出租人解除合同,押金可能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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