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20:42:22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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