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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20:49:08
广州生育政策细则落地。1月13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新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01/ 新增10天育儿假。《规定》明确,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限不因变更用人单位而重置或者增减,休假方式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02/ 买房租房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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