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20:49:03
法律分析。1、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2、社保缴费基数;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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