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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07:26
【著作权登记】如何正确用版权登记制度维护著作权人权益 1991年10月、1994年12月国家版权局先后颁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建立了我国的版权登记制度。2001年10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颁布,两个办法也作了相应的修订。目前,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已颁布,《作品自愿登记办法》正在修订中,我国版权登记制度逐步完善。实行版权登记制度并不改变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版权自动保护原则。我国著作权法对版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即享有版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一些作品的使用单位也感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版权归属不明确,容易造成版权纠纷,如果能实行形式上的作品登记,将对作品的使用提供便利。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可以带来财富,版权只有同产业结合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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