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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4:55:22
商务部关于下达全国各经营者输欧盟纺织品2005年度第二次可申请数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商务部主管部门: 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现下达部分输欧盟纺织品全国各经营者2005年度第二次可申请数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输欧盟纺织品2005年第二次全国业绩分配总量为相关类别的剩余数量,其中,输欧盟2类的分配总量为3760000公斤,输欧盟39类的分配总量为312000公斤。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2005年度第二次分配沿用2005年第一次分配所用业绩统计。三、结合对欧出口实际情况,此次分配的最低可申请量为2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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