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4:55:2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解除对部分进口雷诺车型的处理措施的公告》(总局公告200年第56号)关于解除对部分进口雷诺车型的处理措施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6月发布了《关于对进口雷诺缺陷汽车处理决定的公告》(2009年第56号)。公告发布后,法国雷诺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完善质量体系,制订了相应整改措施并在生产、检验、物流环节中落实,同时对我国的有关在用车辆进行了专项检查。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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