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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6:35:34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一、按照规定丈夫做妻子监护人吗。按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第一顺位就是配偶,所以丈夫可以担任妻子的监护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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