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6:22:5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主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现场审查、样品检验和最终审定。申请时企业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资料。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后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通过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后,省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现场审查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完成后将合格企业名单报审查部。样品检验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最终审定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法律分析;一、申请。1、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2、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3、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受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