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4:38:00
一、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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