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4:27:16
法律分析。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没有“自行操作的空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没有自行招生录取的权利。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已经发布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规则,任何招生学校(包括民办学校)都不得、也不能擅自变更既定的招生录取政策、计划、标准和规则。如有个别招生学校、招生人员为招揽生源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宣传,我们希望考生家长:一不要相信,二不要传播,三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2407900)。二、我市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设置平行志愿,按照“中考总分(排名)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要视情选择好所填报的几所学校,又要安排好几所学校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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