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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29:36
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选择性权利——申请复议权或者异议权。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时,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择一行使。根据法律授权,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时,援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2015年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其享有申请复议权,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保全裁定存在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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