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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23:21
法律分析:708分。绵阳中学754分、绵阳南山中学740分、绵阳东辰国际学校738分、绵阳外国语学校723分、绵阳中学实验学校718分、江油外国语学校716分、绵阳富乐国际学校713分、科学城第一中学708分、绵阳实验高级中学70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七条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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