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24:02
消防设施的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将受到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规定将被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配置不符合标准或不改正的将被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负责维护公共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保持其完好有效。修建道路或影响消防救援的必须提前通知消防机构。法律分析;个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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