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24:02
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选择性权利——申请复议权或者异议权。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出台后,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时,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择一行使。一、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怎么写。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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