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14:49
发达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特征 1.1 积极有效的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建筑师、总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承包商、建筑产品制造商、质量检查公司等,均须向担保与保险公司进行强制性投保。担保与保险的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或维护工程的结构失效,以及建筑所在场地的破坏。从项目立项开始缺陷保证期止,按合同分别由责任负责方承担担保与保险责任。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担保与保险,为保证建设工程全寿命期质量的实现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为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障。美国等有层次分明、专业分工细致的工程担保与保险组织体系:活跃在担保市场的担保与保险公司是市场的主体,各自承担着相互有机的不同的市场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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