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5:36:46
法律分析。重大误解合同类型如下:对合同性质的误解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身份的误解的合同。对合同标的物的误解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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