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7:47:19
商业银行应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不报批变更事项、违规提高或降低利率吸收存款、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买卖外汇、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违规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关系人发放优惠贷款等。法律分析;对商业银行的下列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