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7:59:09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现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印发你们。请各市(县、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参照《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制定本市(县、区)的具体设置标准并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法律依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