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7:59:07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进行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随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二是设定了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三是设定了特殊情况下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受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条件。《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 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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