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7:07:23
法律分析:主要有三方面。1.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2.探索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3.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明确试点内容。(一)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如何支持群众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按照宜点则点、宜面则面的原则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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