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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7:08:22
全国法院判决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有哪些。(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4)知识产权的收益。(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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