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6:51:14
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容易进入的误区有哪些。1、口头约定AA制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有效。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财产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将无法得到法院认可。财产约定只需书面签订即符合形式要求,并不要求经过公证处公证。当然,公证处会尽量排除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更难受到挑战。2、被逼签订的协议无效,得双方平等协商后签订。既然是协议,必然要求双方平等协商后签订,保证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愿。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签署,另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确认。3、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权利和义务对等才安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