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7:06:46
法律分析: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可能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但并非必然。保险公司在解除合同前应提前通知,如果保险费已经缴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退还保险费。如果合同纠纷最终被判定为保险公司违约,个人信用并不会受到损害。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自由,但应当依照约定或者通常的方式通知对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对方利益。2.《保险法》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利益减损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受影响。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向被保险人退还其已经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之外的合理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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