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1:11:36
废品收购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营业证照的办理在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一些地方还需要去公安分局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在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之前还需要去当地的公安部门备案;不过也有许多地方是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证或者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一、物品禁止回收。1.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2.是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3.是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二、废旧物品收购管理。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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