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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1:20:55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或者已经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重审、再审期间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不予审议。因此,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一、管辖权异议提出几次可以提交其他。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是。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何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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