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0:35:04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实行全面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有无遗漏罪行和犯罪分子。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定罪量刑是否适当。3.侦查、起诉和第一审程序中有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如,是否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是否违反回避制度,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是否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审判组织的组成是否合法。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4.上诉、抗诉是否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提出的理由是否有新的事实和证据。5.被告人有无翻供,翻供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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