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23:24:12
根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第十九条,对轻伤鉴定有如下时间规定。1、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法律对轻伤怎样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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