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23:52:39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高层民用建筑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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