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0:52:06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是。(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5)在合同解释上,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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