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0:52:57
未办理产权的安置房交易是否有效请问:我叔伯是个残疾单身老农民,在05年,因新农村建设拆迁,他在乡镇府新城区集中安置规划地块上自行修建了一楼一底一个门面宽的安置房 到06年,因个人原因将该房以签房屋买卖协议形式卖给别人。可现在想收回房屋自住。请问,该交易有效吗,现在能要回房子吗谢谢。律师:未办得产权的安置房一般不能转让,否则到房管局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在确认你叔伯房屋转让无效时,可收回房屋。相关内容: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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