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0 04:21:27
法律分析。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变化有四个方面。一是招生学校有所调整。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未通过省级标准化高中评估验收的学校(不含新审批未达三年的普通高中、省级评估后处于整改期的普通高中)不下达招生计划。二是招生范围有所调整。市教育局直属(直管)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地处县域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招生。地处城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在“五区”(渭滨区、金合区、陈仓区、凤翔区、高新区)招生;县域学位不足且城区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三是定向生条件有所调整。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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