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1:39:4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若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需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开始执行,公安机关应及时退还交纳的保证金。法律分析;治安拘留与取保候审不可兼得,但若对拘留处理结果不满意,则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请求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具体规定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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