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1:29:18
律师解答。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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