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13:0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包括:业主的确定、共有部分的确定、专有部分的确定等。在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中,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以下方面的基本内容。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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