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13:55
根据《仲裁法》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所以货物买卖合同属于可仲裁的范围。所以只要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约定仲裁条款,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仲裁解决,提交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案件程序应当适用《仲裁法》规定。如果不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无法适用《仲裁法》。一、国际商事仲裁形式。1、临时仲裁又称特别仲裁,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人临时组成仲裁庭,负责按照当事人约定的程序规则审理有关争议,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不再存在的仲裁。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较,有较机构仲裁更大的自治性、灵活性及费用更低和速度更快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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