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03:57
法律分析。为防止社会过度焦虑化和教育资源的阶级化,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一条 进一步厘清治理边界。尽快研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就学科类培训与非学类培训的判别问题加以具体区分。对于各种学科延伸类培训活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凡是就“双减”九类特定学科相关内容进行专门教学,强调学科知识导向,而且服务升学考试的培训活动,一律按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此,按照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各地应同步成立相关学科专家指导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从现实条件出发,当前各地应重点查处相关机构出于规避“双减”而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各类违规培训活动,杜绝以素质教育之名行学科培训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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