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00:15
商事仲裁和民事诉讼有如下七点区别。一、仲裁的性质。仲裁的本质是民间性,仲裁机构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对案件管辖权依赖于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没有任何强制的意义。而民事诉讼却完全具有强制性和国家司法的性质,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二、受案范围;仲裁机构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及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则不能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可见仅在民商事关系范围内,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也要比仲裁范围广泛的多。三、当事人的范围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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