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08:22
监视居住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可以单独和人一起。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人要遵守的规定有。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监视居住的场所和通知义务。(一)监视居住的场所。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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